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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原則係作公共或公務使用,如道路、公園及辦公廳舍等;另各機關也因應業務需要,規劃作創業基地、藝文空間等使用。其餘無公用需求之房地除標租、提供使用挹注市庫收入外,並透過多元活化方式引進民間創意,以達資產效用極大化目標。本平台整合提供各種活化管道、待活化市產資訊及成果,吸引有興趣的民眾加入市產活化的行列。

112年度臺北市徵求民間提案活化市有房地開始囉

提案人資格

中華民國法人、團體成年國民

應備提案文件

  1. 申請表
  2. 身分證明文件
  3. 提案計劃書
  4. 切結書

綜合評審會議

  1. 提案人列席
  2. 以簡報方式進行並接受詢答
  3. 評審委員評分決議最優提案人

時程

  • 1月5日公告
  • 1月30日登記申請
    看屋期限
  • 2月10日提案收件
    期限截止
  • 2月13日資格審查
    會議
  • 4月綜合審查
    會議
  • 5月細節確認
    會議
  • 6月核定獲選人
    及簽訂契約
  • 聯絡人:財政局1999轉6309梁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