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原則係作公共或公務使用,如道路、公園及辦公廳舍等;另各機關也因應業務需要,規劃作創業基地、藝文空間等使用。其餘無公用需求之房地除標租、提供使用挹注市庫收入外,並透過多元活化方式引進民間創意,以達資產效用極大化目標。本平台整合提供各種活化管道、待活化市產資訊及成果,吸引有興趣的民眾加入市產活化的行列。
112年度臺北市徵求民間提案活化市有房地開始囉
提案人資格
中華民國法人、團體成年國民
應備提案文件
- 申請表
- 身分證明文件
- 提案計劃書
- 切結書
綜合評審會議
- 提案人列席
- 以簡報方式進行並接受詢答
- 評審委員評分決議最優提案人
時程
- 1月5日公告
- 1月30日登記申請
看屋期限 - 2月10日提案收件
期限截止 - 2月13日資格審查
會議 - 4月綜合審查
會議 - 5月細節確認
會議 - 6月核定獲選人
及簽訂契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