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原則係作公共或公務使用,如道路、公園及辦公廳舍等;另各機關也因應業務需要,規劃作創業基地、藝文空間等使用。其餘無公用需求之房地除標租、提供使用挹注市庫收入外,並透過多元活化方式引進民間創意,以達資產效用極大化目標。本平台整合提供各種活化管道、待活化市產資訊及成果,吸引有興趣的民眾加入市產活化的行列。
民間提案
為提升市有房地有效利用以推動都市再生動能、同時促進地方發展創意及改善都市景觀,賦與閒置房地多元風貌。由財政局將本府各機關學校經管無公務需求之市有閒置房地,公開徵求民間提案自行修繕利用。
民間提案除應符合都市計畫使用分區、建築管理及消防安全等相關規定,並應提出具體之公益性或公共性回饋規劃構想。
民間提案除應符合都市計畫使用分區、建築管理及消防安全等相關規定,並應提出具體之公益性或公共性回饋規劃構想。
藝響空間
為使演藝團隊能於本市永續發展,解決因排練、創作空間不足而造成人才外流的情形,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95年開辦「藝響空間」計畫,97年擴大辦理,藉由提供市有閒置房舍予藝文創作者及團體作為工作室、排練場或辦公室使用,以減少資金壓力,並達到鼓勵藝文人才留在本市之目標。
老房子文化運動(標的含市有、國有及國營)
為強化臺北市老房子保存活化與再利用,加速房子修繕品質效率,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從102年起推動「老房子文化運動計畫」,首創全國由公部門自動發起的媒合平台,透過公開招標、評選程序,媒合民間單位修復再利用閒置之文化資產,為減輕承租人負擔,於106年12月推出老房子文化運動2.0版,讓承租人修復工程費用及日常管理維護費用,得視承租人管理維護情形來減免使用費,不僅加速文化資產修復效率,也達到再利用及活化的目的。